發布時間:2026-09-07
閱讀次數:
一、原文件條款“提供1年免費軟件技術服務,包含全部功能軟件及配套服務費用。免費技術服務期自項目終驗合格之日起計算……”現修改為:“本項目質保期為1年。”
二、原文件關于“第三方平臺費用不計入本項目總價,由采購人另行承擔”“第三方費用不含在本項目內”等條款,現修改為:“采購人不承擔采購文件未明確約定由其承擔的費用,供應商實施本項目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自行綜合考慮并納入響應報價。”
三、原文件條款“AI智能客服……實現自動改價、退費等操作”及相關金額、次數、準確率、響應時間要求,現修改為:“輔助服務支持公告查看、投訴建議提交及業務咨詢;費用申訴、改價和退款由人工按照業務規則及審批流程處理。”
四、原文件條款“線切割機床采購項目”修改為“長沙交投悅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共享電單車運營平臺采購項目”
五、原文件條款“……并于2026 年09月14日14點30分(北京時間)前在湖南智慧陽光采購平臺……”修改為“……并于2026 年09月11日14點30分(北京時間)前在湖南智慧陽光采購平臺……”
本次澄清未涉及的其他內容不變,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及首次遞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不變。